光明合成生物产业如何从“先手”到“胜势”?
发布时间:
2025-09-08

被誉为“第三次生物技术革命”的合成生物,已成为一条新的“黄金赛道”。《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于8月2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此领域
已形成集群优势的光明区
应如何把握先发优势
进一步将合成生物产业做大做强?
合成生物学被誉为继“DNA双螺旋结构发现”和“人类基因组测序计划”之后的第三次生物技术革命,是全球科技与产业竞争的新焦点。而光明区在几年前便锚定这一赛道,依托光明科学城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系列创新载体,率先构建起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生态。
目前,光明区拥有恒泰裕·华南医谷、卫光生命科学园等多个专业的合成生物园区,还有深圳市工程生物产业创新中心、“湾有引力”(光明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等孵化器,汇聚超130家合成生物企业,总估值近400亿元,涌现出赛桥生物、赛陆医疗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成为全国合成生物产业资源密度最高、创新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的迅速崛起,绝非偶然。其背后是光明区委、区政府前瞻布局的科学决策,更是光明科学城澎湃创新资源的集中迸发。
全球最大的合成生物研究设施、脑解析与脑模拟平台等“国之重器”在此扎根,深圳湾实验室、深圳医学科学院等高能机构持续“引流”,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深圳理工大学输送大量交叉学科人才……这种“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的集群优势,使得光明区在合成生物领域形成了难以复制的“创新浓度”和“人才密度”。

此次深圳通过特区立法形式支持合成生物产业发展,无疑将成为光明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
《若干规定》针对合成生物产业发展存在的痛点,提出探索央地协同审评机制、编制政府首购目录、强化金融支持等实招,恰恰与光明区推进合成生物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高度契合。可以说,光明区既占“地利”,拥有扎实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又得“天时”,迎来专门立法的制度红利。
此次深圳通过特区立法形式支持合成生物产业发展,无疑将成为光明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若干规定》针对合成生物产业发展存在的痛点,提出探索央地协同审评机制、编制政府首购目录、强化金融支持等实招,恰恰与光明区推进合成生物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高度契合。可以说,光明区既占“地利”,拥有扎实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又得“天时”,迎来专门立法的制度红利。
立法通过只是起点,关键是如何落实细则、释放效能。对光明区而言,当务之急是主动对接市级政策资源,推动立法红利最快速度、最大限度转化为发展动能。例如,可积极争取市级层面的审评协同试点落在光明,支持区内平台和企业参与“三新食品”、化妆品新原料等检测分析工作;可率先制定区级合成生物产品首购清单和应用推广场景,以市场需求拉动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
与此同时,光明区仍需苦练内功,进一步巩固创新生态优势。一方面要持续强化源头创新策源能力,支持科研机构在基因编辑、生物铸造、人工智能辅助设计等底层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另一方面需优化产业服务体系,完善“孵化—中试—产业化”空间载体链条,强化“基金+信贷+保险”科技金融矩阵,特别是用好光明科学城种子基金等,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善谋者行远,实干者乃成。光明区已凭借前瞻布局夺得先手,未来更需以制度创新持续优化产业生态,将现有的平台、人才、资本、集群优势,转化为技术领先优势、标准制定优势和产业控制优势。唯有如此,方能将合成生物产业的“先发优势”转化为“持久胜势”,为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写下生动的“光明样本”。
《若干规定》这是深圳
在新兴产业领域立法的又一次探索
以“小切口”立法护航
合成生物这一未来产业实现大发展
01
首次以“小切口”形式
开展产业促进类立法
合成生物这项颠覆性的前沿技术,成为各国竞相追逐的产业战略高点。全球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布合成生物相关战略部署和支持计划。深圳对合成生物产业前瞻谋划、科学布局,已初步构建起“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若干规定》共32条,不分章节。这是我市首次以“小切口”形式开展产业促进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创新立法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为破解深圳合成生物产业发展堵点,持续巩固扩大产业发展优势提供了法治保障。
02
建立全链条服务支撑体系
《若干规定》将这一深圳实践在法规中进一步深化,明确规定,持续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部市联动项目,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承担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要求市科技创新部门开展专项扶持,针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布局。
《若干规定》还提出建立合成生物产业全链条服务支撑体系,为合成生物企业提供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等全流程服务。明确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和要求对合成生物企业购买的研发资源共享服务提供资助,规定本市检验检测事业单位应当对合成生物企业产品检验检测费用予以优惠。
03
全力缩短产品入市周期
《若干规定》多举措推动缩短合成生物产品的入市周期,拓宽合成生物产品的应用场景和推广渠道。
一方面,探索审评机构和技术机构培育新模式。在“三新食品”、化妆品新原料等领域强化央地协同,与国家、省有关部门联动建设合作平台,共同培育符合条件的技术审评机构;在保健品食品新原料、农业转基因生物、农业用基因编辑生物等领域推动具备能力的技术机构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参与检测、分析等工作,为合成生物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审评和技术检测服务。
另一方面,促进合成生物产品的推广。明确市工信部门会同市科创部门编制合成生物创新产品首购目录,市财政部门依法推进相关产品依法便利化采购,规定市工信和市科创部门可以编制推介目录和典型应用场景清单,推动增加合成生物产品的市场需求。
04
保障产业空间加大金融支持
《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产业发展的要素保障支持。要求有关部门在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对实现工业化量产的合成生物企业产业空间需求予以优先保障。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加大对合成生物初创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降低合成生物初创企业融资成本。
《若干规定》还明确,市政府推进合成生物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分离,持续优化审批条件、审批流程。支持合成生物领域的企业和机构申报成为市出入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特殊物品给予通关便利。
专家和企业代表说
深圳此次对合成生物产业立法是非常有前瞻性的,不仅固化了部市联动支持合成生物学研究等好经验,同时针对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对产业发展给予全链条的支持,为产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圳理工大学合成生物学院院长张先恩
近年来,深圳合成生物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是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并推向市场,仍面临不小挑战。深圳此次以“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形式对产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给予精准回应,也增强了我们做长周期的原始创新研究工作的信心。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合成生物学研究所所长傅雄飞
《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支持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合成生物技术替代动植物提取法生产药品,这意味着我们在申请药品审批时,沟通成本大幅下降,打消了我们之前的顾虑,也坚定了我们继续创新的信心和决心。
——森瑞斯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黎阳
『End』
以上内容来源:宝安日报·光明新闻、深圳特区报、深圳发布
上一条
下一条
相关新闻
2025-09-08
2025-09-08
2025-03-05
相关文件
SAF Coolest v1.3.1.2 设置面板 FDJSX-ADJT-ASSVE-ZQQ
无数据提示
Sorry,当前栏目正在更新中,敬请期待!
您可以查看其他栏目或返回 首页